#REVOKE
# 通用描述
REVOKE用于对某一用户收回授予其的权限,可收回的内容包括系统特权SYSTEM PRIVILEGE、模式特权SCHEMA PRIVILEGE和对象特权OBJECT PRIVILEGE。
收回授予给用户上的权限立即生效。
普通用户只能收回自己授出的权限,即使对于指定了WITH GRANT OPTION语句实现跨用户授权的场景,也不能跨用户收回权限。
# 语句定义
revoke::=
# revoke_system_privilege
该语句用于将指定的系统特权从用户收回。
# system_privilege
将收回的系统特权的名称,单条语句最多可以收回300个系统特权和角色,多个名称间用逗号分隔。
查询MYSQL.USER、MYSQL.DB或INFORMATION_SCHEMA.USER_PRIVILEGES视图,可了解系统特权的授权记录,并确认需要收回的权限信息。
# user_name
用户名称。
# revoke_schema_privilege
该语句用于将指定的模式特权从用户收回。
# schema_privilege
将收回的系统特权的名称,多个名称间用逗号分隔。
schema级别权限对于sys schema不生效。
查询INFORMATION_SCHEMA.SCHEMA_PRIVILEGES视图,可了解模式特权的授权记录,并确认需要收回的权限信息。
# [schema.]*
模式名称,需指定为已创建的模式。
# user_name
用户名称。
# revoke_object_privilege
该语句用于将指定的对象特权从用户收回。
# object_privilege
将收回的对象特权的名称,多个名称间用逗号分隔。
查询MYSQL.TABLES_PRIV或INFORMATION_SCHEMA.TABLE_PRIVILEGES视图,可了解对象特权的授权记录,并确认需要收回的权限信息。
# [schema.]table_name
表的名称,需指定为已创建的表。
# user_name
用户名称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