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ROP PROCEDURE用于删除一个已有的存储过程。
普通用户只能删除自己创建的存储过程。
当要删除的存储过程被其他过程体引用时,删除本存储过程会导致该过程体运行时报编译错误。
drop procedure::=
该语句用于指定在DROP 存储过程之前,先判断该存储过程是否存在,省略则不会判断,此时如果要删除的存储过程不存在,系统将提示错误。
示例(单机、共享集群部署)
DROP PROCEDURE IF EXISTS ya_proc;